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部令第4号)》要求,甘肃豫中明达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香料苯氧乙酸建设项目该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甘肃豫中明达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香料苯氧乙酸建设项目;
(2)项目性质:改建
(3)建设地点:甘肃省张掖市高台县罗城镇盐池工业园甘肃豫中明达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
(4)项目概况:建设年产10000吨香料苯氧乙酸生产线装置并配套建设符合国家标准的消防、安 全、环保等附属设施。
2、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涉及到项目周围的有关单位、有关专 家及有关公众。
3、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以通过电话、邮件以及网络链接方式获取并提交公众意见表。
(1)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甘肃豫中明达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总
联系电话:15836114584
(2)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太阳集团tcy8722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高新S625号路以南5号13号楼20层02、03室
联系人:高工 电话:15214020419
4、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网络公示、登报后10个工作日内有效。
附件1:环境影响报告书
附件2: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2025.12.1